沈阳体育学院裁判员培训
经费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21号令《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下发单项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成立各项目裁判员委员会,由竞训处负责指导裁判员委员会工作,各项目裁委会独立负责裁判员技术等级培训、认证等工作,全校师生均可以报名参加各运动项目裁判员培训。因面对全校师生开展裁判员培训在为学生的培养方案之外,属学生自愿聘请授课人员进行的活动,故根据实际需求收取材料费、授课费、制作证书工本费等费用。该经费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报名费收费标准:国家一级裁判员200元,二级裁判150元,三级裁判120元。
二、报名费包括培训材料费、理论培训费、实践培训费、制证工本费、理论考核、实践考核等费用。
各级别裁判员培训收费明细如下:
裁判 等级 |
项目及费用标准 |
合计 |
培训 材料 |
理论 培训 |
实践 培训 |
理论 考核 |
实践 考核 |
制证 工本 |
三级 |
50元 |
20元 |
20元 |
10元 |
10元 |
10元 |
120元 |
二级 |
30元 |
40元 |
40元 |
10元 |
20元 |
10元 |
150元 |
一级 |
30元 |
50元 |
80元 |
10元 |
20元 |
10元 |
200元 |
三、我校各项目专修本科生、研究生,可免费参加三级、二级裁判员培训1次;未通过者,如再次参加培训,需按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
四、各项目专修学生二级、三级裁判员培训材料自行购买。
五、经费用途
(一)购买培训材料;
(二)购买裁判等级证书;
(三)购买裁判员培训备品;
(四)授课讲师、实践课指导讲师、工作人员津贴;
(五)考试卷印刷;
(六)参加相关裁判会议差旅费;
(七)外聘授课讲师食宿费、交通费等;
六、课时费标准
内容 |
班级人数 |
授课讲师课时费标准 |
备注 |
一级 |
国家级 |
国际级 |
理论课 |
100人及以下 |
90元/学时 |
150元/学时 |
180/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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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人至 200人 |
110元/学时 |
180元/学时 |
220元/学时 |
|
201人至 300人 |
130元/学时 |
200元/学时 |
240元/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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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课 |
50人 |
90元/学时 |
150元/学时 |
180/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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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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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2学时) |
大教室3人监考 小教室2人监考 |
实践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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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10元/人 一级:2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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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题与卷纸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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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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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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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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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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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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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外聘裁判员授课讲师津贴标准按照相应文件发放。
2.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上述内容中未涉及到的情况,待上报学校研究后决定。
七、本经费收取后如实上交学校计划财务处,并按学校相关程序审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