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2016届毕业生院代表队学分的公示
院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沈阳体育学院代表队组建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各院代表队教练员上报授予院代表队学分的学生名单,经统计,现将拟授予院代表队学分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15年4月18日—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竞训处联系,电话:89166661。
附件:拟授予2016届毕业生院代表队学分名单
沈阳体育学院竞训处
2016年4月18日
上一条:沈阳体育学院各项专项竞赛本周二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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