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栏目导航

 

竞训处工作职责

2017年03月02日 18:14  点击:[]


竞训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竞赛、训练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建、管理学校各运动项目协会。

3.负责制定校内竞赛活动计划并组织相关二级办学单位实施。

4.负责制定校年度参赛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校代表队组建、管理及教练员培养。

6.负责校代表队运动员和参赛项目注册及二级办学单位申请注册运动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学校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办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制定学校裁判员审批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一级以上裁判员(含教师)培养和管理。

9.负责集训、参赛、裁判停课学生的审核确认及报送工作。

10.负责校代表队参加比赛奖励的审核和报批。

11.负责实施优秀运动员完全学分制学生资格认定。

12.代表学校申请和承办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和集训。

13.负责国家、省市相关训练基地创建和管理,并负责在基地训练运动队的协调工作。

14.负责全校在体育协会任职人员的报备和管理。

15.负责各项评估、绩效考核所需相关数据的提供和填报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一条:部门简介

关闭